经文:太22:34—40
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他们就聚集。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这段经文讲到主与律法师的一次答辩。律法师就是解释律法的人,他们精通摩西的律法,可说是旧约律法的职业解释者。当法利赛人知道耶稣又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时,就聚集商议下一步的行动。内中有一个律法师,就试探耶稣,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诫命是神对人的要求。十条诫命中四条是对于神的,六条是对于人的。对于神的诫命的总结是“爱”,对于人的诫命的总结也是“爱”。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人真能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当然不会侍奉别神、造偶像等等;人真能爱人如己,也当然不会悖逆父母、杀人、奸淫等等。当这种爱在我们生命中的时候,我们就能“爱国爱教,荣神益人”。
一、爱国——积极的家国情怀
爱国情怀是一种情绪体验,是对国家的一种崇敬和依恋之情,是最纯洁最高尚的社会情感。每一个基督徒都要有积极的家国情怀,就像以色列历史上最伟大的领袖摩西一样。摩西的人生我们一般都总结为三个四十年:从王子到牧人,最后成为领袖。我们在他的人生中可以看到为了爱国而有的舍弃。在他人生的第一个四十年,为了爱国放弃埃及王子的地位,放弃荣华富贵的生活,可以说他为了爱国放弃了今生的生命。我们再来看看作为领袖的四十年,面对着悖逆的以色列百姓,他忧国忧民,心中常存极大的负担,以至于当神发怒要灭绝造金牛犊、拜偶像的以色列人的时候,摩西来到神的面前来祷告说:“ 唉!这百姓犯了大罪,为自己作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出32:31—32)这一次摩西因着爱国所舍弃的竟然是永恒的灵魂。不但摩西如此,使徒保罗也在《罗马书》当中,表达了相同的情感。”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9:2—3)
二、爱教——纯正的信仰表现
《马太福音》第22章的这段经文,向我们表达了基督徒纯正信仰的表现——爱神爱人。这是最大的诫命。在当中叫我们看见:
1、诫命的次序——首先爱神,其次爱人。只有这样才能使这爱成为圣爱,如先爱人后爱神,就会变成爱人胜于爱神,这爱就是庸俗的情爱,基督徒不可忘记爱的次序。
2、诫命的关系——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爱神必须爱人,爱人显明爱神。真正爱神的人不会不爱人,真正爱人的,必是爱神的人;只爱神不爱人,不是真正的爱神,只爱人不爱神,这不是基督徒的圣爱。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说得清楚一点,律法的条文虽是很多,但是归纳起来就是爱。不但律法的总结是这样,把先知的信息加上去也是一样。律法的本意不是为了报复,乃是指引人行走在一个准确的方向。”但命令(诫命)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前1:5)在属地的人、事、物中,难以找到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这就是说,这一切都是属天的,律法就是把人引向这属天的境界。在神的国里,不单是生命,也是爱。爱神使人里面没有惧怕,爱人是神的生命丰富的彰显。生命也好,爱也好,都是亚当的生命里所缺的,但却是神的国中不可少的。因着爱,神为我们舍了他的独生子;因着爱,神自己在人中间显现。亚当的生命所缺的,神就借着他儿子耶稣基督给我们补满。这就是恩典的工作,也是恩典所带来的果效。
三、荣神——真实的生命追求
在《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中,第一问是: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么?答案就是荣耀神,以他为乐,直到永远。主耶稣基督以他自己代替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好叫我们荣耀神。耶稣基督以他的顺服,完成了救赎,荣耀了神,我们被他所救赎的人难道不更应该在凡事上荣耀神吗?如果父神不打发他的儿子来,没有人能得救。所以,首先要感谢神,也要感谢主耶稣,因他顺服父神的旨意,做成了救赎,拯救了我们。我们本是该灭亡的,没有可夸之处,我们没有爱人的心,不会为别人去死。但是,今天我们却能够有为仇敌祷告的爱心,能够去关心别人,这爱乃是由耶稣基督而来的。因为耶稣基督舍己,拯救了我们,圣灵又将基督的爱浇灌在我们的心里(参罗5:5),我们才有了这一点点的爱心,我们才能够彼此相爱,做一点点荣神益人的事。由此而来的荣耀理当归给神,因为这是神的作为,而非我们的良善。若没有基督的救赎,我们不可能有这样的爱心和行为。基督拯救我们之后,叫我们在什么事情上荣耀他呢?不单是在大事上,也要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圣经告诉我们,我们在吃饭喝水这样的小事上都要为着荣耀他而行,这理当由我们的内心发出。我们知道,喝水本身不能荣耀神,但喝水是为了不致因缺水而影响健康,从而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来荣耀神。吃饭也是一样,如果不吃饭,就会饿死,就不能为神工作了;所以才吃饭,使身体可以正常运转,继续活着,为神工作,荣耀神。也就是说,或吃或喝,不论做什么,都有一个终极目的,就是荣耀神。我们不单是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还要以神为乐。无论顺境、逆境都能欢喜快乐并以神为乐的人,才是一个真正荣耀神、相信神的人。
四、益人——美好的生活见证
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爱神与爱人的关系。在这个关系当中, 我们看到一个真正爱神的人就是借着爱人彰显出来的,而爱人的人一定会使身边的人得着益处,在生活中产生美好的见证。耶稣在登山宝训当中,讲到基督徒积极的社会观念。他说我们是世上的光、世上的盐,是山上的城。这几样都是要我们融入人群当中,能够照亮、指引、防腐、调味、保护、见证。我们的生命本当如此,我们身边的人会因着我们的好行为把荣耀归给神,也会因着我们的好行为得着益处。
(作者现工作于黑龙江省基督教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