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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爱教】保罗在以弗所的事工见证
2024-01-31 作者:吕德志 来源:《爱国爱教 荣神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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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 20:17-21

保罗从米利都打发人往以弗所去,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来了,保罗就说:“你们知道,自从我到亚西亚的日子以来,在你们中间始终为人如何,服侍主,凡事谦卑,眼中流泪,又因犹太人的谋害,经历试炼。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又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



使徒保罗在其一生的福音事工生涯之中,为我们留下了荣神益人的见证。这既是在上帝的神圣恩典眷顾下所结出的丰硕果实,同时也是保罗回应基督的恩典和呼召,一生以“荣神”为自己人生的最高目标,以“益人”为自己信仰和事工原则,所作出的生命见证。通过查考《使徒行传》19-20章保罗第三次布道之旅在以弗所的事工经历,我们一同来分享“保罗在以弗所的事工见证”带给我们的启示。


一、构建神学的完整性(徒19:1-8)

保罗在以弗所遇见了几位门徒,他们所接受的是施洗约翰的洗。施洗约翰所行悔改的洗并不能被视为与后来主耶稣所设立的、教会所施行的两大圣礼之一的洗礼相等同,因为施洗约翰是为弥赛亚事工做预备的,他所行的洗礼的神学内涵是悔改。尽管这些门徒很可能在早年跟随施洗约翰之时对基督和圣灵有一定的理解认知(参太3:11),但他们显然对耶稣基督知之甚少,更不清楚他已经差遣圣灵来到信徒之中,甚至他们可能连耶稣基督的受死和复活也不知道。

保罗在其传道生涯之中,一直将其事工的重中之重放在了向各地教会信徒传讲耶稣基督之上,因此,在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书信之中,保罗说:“你们念了,就能晓得我深知基督的奥秘,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圣灵启示他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我作了这福音的执事,是照神的恩赐,这恩赐是照他运行的大能赐给我的。”(弗3:4-7)

从神学的完整性角度去理解使徒在各地所建立教会,就会发现教会建立之初在福音真理上的短板,在《使徒行传》和使徒书信之中所反映出的问题是,尽管福音得以在罗马帝国境内传播,地中海沿岸各地的教会得以建立,但在福音真理的理解和领悟程度上,各地的教会,各教会的门徒都有所欠缺。哥林多教会有人否认基督的复活,加拉太教会有人推行旧约律法否认基督救恩的完全性,以弗所一些曾经跟随施洗约翰的门徒对基督和圣灵的认知极其有限。

健康的信仰需要福音真理上的完备,健康的教会需要有人去构建神学的完整性。保罗在以弗所使门徒受圣灵,并向他们传讲基督,以及在其他地区、教会的以基督为中心的牧养事工,正是在神学层面构建福音的完整性。


二、辩论主道的合理性(徒19:8-10)

福音与文化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需要善意去耐心处理的问题。保罗即使是在自己本民族的犹太文化背景之下去宣讲福音,也经常会遭到排斥。保罗在以弗所开展他的事工期间,起初是在犹太会堂讲道,但因有人反对转而到了推喇奴的学坊天天辩论。中文和合本修订版圣经将“学坊”一词翻译成了“讲堂”,这个地方通常是为有学识之人提供的舞台,用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也接受与自己持有不同观点的人提问、交流与辩论。保罗的学识使他得以有机会借用推喇奴的学坊这个平台,通过演讲和交流,讲解上主之道的合理性。

两年时间,对于奔波在地中海沿岸各地教会的使徒保罗而言,不可谓不长。在这一项事工上保罗所花的时间有两年之久,其原因在于让一个地区、一个文化背景之下的人接受福音、认同主道,需要一个切磋、琢磨、思辨的过程,需要福音的传讲者对福音真理必要的知识储备,不以驳倒对方为自己目的的平和心态,以及期望人理解和接纳自己所传讲信息合理性的真诚期望。


三、回避矛盾的冲突性(徒19:21-41)

保罗的事工并非只是坐而论道,同时也是能够实实在在地造福于当地人。“上帝藉保罗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以至于“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以弗所的人这样的回应正是他们面对宗教与迷信做出的理性选择,对保罗和他所传讲的信息所投上的信任的一票。

然而随着保罗福音事工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影响到了一些人的利益,同时福音真理与当地宗教、文化的冲突问题也浮出了水面。亚底米是古希腊神话里的神明之一,以弗所城有一座供奉亚底米的神庙,是世界古代七大奇迹之一,足见这个神明在以弗所的影响力。一个名叫底米丢的制造亚底米神龛的银匠,因保罗宣讲“人手所作的,不是神”,在生意上受到了影响,他以亚细亚全地和普天下所敬拜的大女神之威荣也要消灭了”为名,怂恿众人向保罗发难,此事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公共事件《使徒行传》在记录这个事件的时候,也使用了“怒气填胸”“满城轰动”这样的词汇,足见事情的严重性。

尽管这件事情表面的原因是因底米丢及其同行生意受损,但使此事扩大的原因却应从宗教、文化的层面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底米丢对保罗的指控的虽是出于私心,但也的确基于事实,其原因在于保罗对于福音真理的主张在一时之间与当时的宗教、文化存在着张力甚至是矛盾冲突。

保罗本打算自己单独面对此事,但在门徒的劝说和极力阻止之下没有出面。保罗和教会对这件事情保持一种平常心,选择回避矛盾的冲突性,不给冲突的产生制造条件,为后来矛盾得以解决创造了机会。


四、彰显行政能效和法制精神(徒19:35-41)

以弗所城作为当时罗马帝国境内小亚细亚地区最发达的港口城市,其社会秩序和法制水平值得深思,保罗因其罗马公民的身份受到罗马官员的保护是原因之一。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城市的书记出面对这个事件的处理可谓井井有条:首先,他提出以弗所人宗教信仰的虔诚稳固不应该也不会因保罗不同的宗教主张而动摇;其次,保罗并没有实质的毁谤或者偷窃神庙圣物的犯罪行为;再次,如有异议,底米丢等人可以成为原告,诉诸法律程序,向保罗发起诉讼,到时自有方伯当地最高司法官员)出面审理;最后,提醒众人这种没有合理缘由和法律依据的聚集是不必要的。他的劝诫归结起来的总体意思就是:解决问题的途经并非是聚众闹事,而是在于诉诸于法律程序,从中让我们看到这件事情得以和平解决的内在原因一一在于当时以弗所城官员的行政能效和根植于以弗所人心中的罗马法制精神。尽管在这件事情上保罗并没有亲自出面,但我们从中看到在普遍恩典范畴之内,上帝对这件事情的看顾保守。

使徒保罗在以弗所通过构建神学的完整性,辩论主道的合理性,回避矛盾的冲突性,很好地完成了他的福音事工使命。尽管面临着福音与当地宗教、文化冲突的问题,但以弗所城的所展现出的行政能效和法制精神,使公共事件得以平息,使保罗转危为安。保罗在以弗所的事工结束前对以弗所长老们的临别赠言中情深意切地说:“你们知道,自从我到亚西亚的日子以来,在你们中间始终为人如何,服事主凡事谦卑,眼中流泪,又因犹太人的谋害,经历试炼。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又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20:17-21)这段经文印证了保罗在以弗所留下的荣神益人的见证。

(作者现工作于黑龙江省基督教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