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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存在与本性
2023-06-13 来源:《系统神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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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认识神的存在出于人灵性的直觉

(spiritual intuition)


认识神的存在是出于人灵性上的直觉,不是从感官经验得到知识,不是从理性推论得出的结论,不是从感情想像出来的结果,也不是把道德人格理想化的表现。

如果神的存在是感官经验可以验证的,是理性思维可以推论的,则人人要像对科学真理,或对数学公式那样不得不接受神的存在,这就是知识,而必然无所谓信仰;如果神的存在是感情中想像出来的,或者是对道德人格理想化的,则这些只是想像或幻想,经不起实际的考验,它不是真正的信仰。

对于神的认识,或信仰,是出于人心灵中的最深层,即灵性的直觉。

人有肉体的需要—衣、食、住、行;人有知识的需要—文化、科学、技术;人有精神的需要—艺术、道德;但人还有灵性的需要—即宗教信仰,虽然不是人人都意识到这一需要。

圣奥古斯丁在他的《忏悔录》中有这样的祈祷,“因为你创造了我,所以我的心烦躁不安,除非到你里面才能得到安息。”(参诗42:1,16:1)

彼得当年对主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约6:68)这是信仰的起点。

一切有灵性渴求的人,往往要想到人从何而来,人生在世为什么目的,人生为什么有各样遭遇,人的归宿是什么?更想到宇宙万物从何而来,宇宙万物为什么那么伟大、美丽、奇妙,宇宙万物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归宿是什么?

人生在世,其能力与智慧总是有限的。但是人又总是希望有无限的智慧与能力,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命运,可以控制社会的发展,可以驾驭大自然。人的能力与智慧的确不断有长足的发展,可是人的有限现实性与无限可能性之间总是存在着矛盾,这是一永恒的矛盾(人生有喜乐、盼望之时,也有挫折、痛苦之时,没有一个人生活道路永远顺利平坦,总有曲折坎坷)。

人生在世,在品行上与道德上总是有错误,有过失,是有缺欠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但是人又有向道德上完善的追求,愿意别人看自己是“好人”,而不是“坏人”。人类道德意识在世代以来,也的确不断有发展与进步。但是人的不完善,或是过错,和人对完善、高尚的追求之间,也总是存在

着矛盾,这也是一个永恒的矛盾。人有追求善良、追求理想的愿望,但人往往“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却由不得我”。

人生在世,都希望长命百岁、寿比南山、长生不死。高寿被看为一个人的光荣,为人人所羡慕。但人在世上迟早都要死去,在世上的生命总有一天要结束,由于科学发达,医学的昌明,人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但再长寿的人,也不免于死。人人都有求生的欲望,但人人都不免于死。两者之间也总是存在矛盾,这也是一个永恒的矛盾。

人生处于这三大矛盾之中,人类为了克服这三大矛盾,也作不懈的努力,促进人类的文化不断发展、进步,我们基督徒也完全应当投入于这种努力中去。但是三大矛盾毕竟是一永恒的矛盾,它们不能不唤起一些人在心灵深处的一种需要,一种渴求。这种需要,不是衣食住行所能满足的,不是文化科学发达所能满足的,也不是艺术、道德成就所能满足的。这就是人灵里的需要,也就是宗教信仰的需要。

对于人的这种心灵的渴求,或宗教的需要,各种人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去解释它。

有人从认识论的角度,认为宗教信仰是人在知识不发达的过程中,对人生与事物不能作出科学解释以前,而在头脑中有的幻想,是人们只是浅薄、愚昧的表现。这一见解有某些道理,因有的人信宗教是出于愚昧无知。但这一见解不能解释为什么一些科学家、一些宇航员都信仰有神。

有人从社会学的角度,认为人在社会中有矛盾、痛苦、压迫,不能摆脱,因此从宗教中以逃避现实而求得慰藉。“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不是马克思发明的,而是在马克思以前,包括一些教会人士(如Charles Kingsley)都说过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在当时有一定的道理。宗教使受苦的人寄希望于来世,不去反对那些压迫、剥削、欺凌人的人。然而这说法不能解释为什么宗教有时也能成为鼓舞人们为争取自由、幸福,反对压迫与不义的旗帜,如农民起义、解放神学等,也不能解释为什么宗教有时也能鼓舞人为实现现世的幸福而努力献身(比如基督教的爱国爱教原则)。

有人从心理学的角度,认为宗教是人们遇到不幸、挫折时,以宗教为心理上的补偿或转移,这有时也有一定的道理。有人在痛苦时需要宗教的安慰,等到痛苦过去,将宗教置于脑后(参路17:11-19,十个长大麻风的人之喻),但是,这个见解也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人在顺利、欢乐的时候,也不断赞美、感恩,与神更加亲近。有人在满足之时,为了信仰,宁愿撇下自己的享受,而与人分担痛苦呢?

《赞美诗(新编)》245首,“今要主自己歌”

前要的是祝福,今要主自己;[副]永远举起耶稣,

前要的是医治,今唯主而已; 赞美主不歇,

前我贪求恩赐,今要赐恩者; 一切在耶稣里,

前我寻求能力,今要全能者。 主是我一切。


我们从信仰的角度,从神学的角度,认为对人们心灵的渴求、宗教的信仰,是不难解释的。因为人除了各种需要以外,的确还存在一种心灵深处的渴望,在这个渴望中不能不感到有一位超乎自己、也超乎万有,同时在万有之中的力量和主宰存在,这就是上帝。人是上帝所创造的,作为有血有肉的、有思想头脑的人,他有各样的需要。但是人又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成为“有灵的活人”(创2:7),而上帝就是个灵(参约4:24),在这一点上,人与神之间就有可能相通之处。《传道书》3章11节中说“上帝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也是这个意思,该节有小字说“永生”原文作“永远”。人生是有限的,有缺陷的,暂时的,但是在人的心灵深处,总有对无限、永恒,对完美的追求。这种追求,与其说是人去寻求上帝,不如说是上帝造了人,使人对上帝有依赖感、归属感,不是我们凭自己的努力,发现了一位上帝,而是上帝的他的大爱创造了我们,又以他的大爱吸引我们归回于他。我们从属灵的直觉中,体验到上帝的存在。比如:婴孩对自己母亲的依赖感、归属感;我每次出国归来时,带着欢悦的心情,回到自己所亲爱、所归属的地方。这两个例子,也许能作为比喻,但自然而然的任何比喻,总难以充分表达我们与神的关系。


第二节 传统的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

一、本体论的论据(Ontological Argument)

此论据从“完全”的观点来表达讨论上帝的存在问题,要求人思考所能想像的最伟大的完全。在最大的完全中必然包括“存在”这个属性,因此这个最伟大的完全是存在的。这个理论先由安瑟伦(Anselm,1033-1109)提出,后由法国的数学家、哲学家笛卡尔(Descartes,1596-1650)进一步加以论证。

安瑟伦承认人无从了解上帝,因为上帝既是上帝,必定超过人的理智和了解。人只能了解我们所信、所爱的真理。他的名言是:“并不是我们了解了以后,我方能信,而是我信了,希望能够了解。”他承认“除非我信,我绝不能了解”。

在安瑟伦心目中,上帝是自我证明的。人的头脑思考到大得不能再大的对象,就不依赖我而存在,是真正存在的,他认为思考最伟大、最完全的一位,与思考一般事物不同,只有在思考最伟大、最完全的一位,才能从思考中进入到现实的存在。

500年后,笛卡尔的论据是,有的事物可以在想像中,而没有真正地存在,例如,我们可以想像一个三角形,这个三角形并不真正存在,但它的某些特性并不依赖于我们的想像,如它的三内角等于二直角,最长的边对最大的角等。同样地,存在是包括在一个无限完全的本体中,如说这个无限本体不存在,正如说三角形的内角和不等于180度。在哲学史上最尖锐攻击这一理论的是康德(1724-1804)。他喜欢用的例子是真正的钱与想像的钱有分别。我手中有十元钱,又想像有一百元钱,我不能说我有一百元钱,即一个事物的存在与该事物的观念是有分别的。人有一个完全上帝的“观念”,不等于上帝一定存在。


二、宇宙论的论据(Cosmological Argument)

从宇宙或创造来辩护上帝的存在。亚里斯多德在主前四世纪已经提倡了。直到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约1225-1274)对这一理论加以演绎。

这一理论取材于生活,不像前一理论单从观念中来演绎。亚氏认为一切现象乃后果,有其前因,前因又有前因,一直推上去必有一无因之因(Causa sui),不被推动的主要最初第一推动者(primary mover),其必定存在,且为万物的根源。

阿奎那则更为发扬光大,将亚氏的抽象的神明解释为活的上帝,他认识自己,也认识万物,掌管万物,关心天空的麻雀,数过人的头发,是“爱”的具体化、人格化,因爱而掌管世界。

反对者认为神的存在既是必然的,则其不存在反是不可思议的,正如一个圆的方形是不可思议的一样。没有人会问一个圆的方形是否存在,但却有人问上帝是否存在。就假定上帝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上帝不是像阿奎那说的那样非存在不可。

反对者也认为,这理论即使正确,上帝也只存在于推理之中,不是真正地存在。康德认为上帝如非有不可,那么世界是否也非有不可?现代人还要问上帝为什么要创造一个有痛苦的世界?


三、目的论的论据(Teleological Argument)

创始人巴莱(William Paley,1743-1805),1802年著《上帝的存在与特性的明证》,提出“表与造表者”之例。拾到一表,可知必有智慧的造表者,整个宇宙更加精细,岂不更有一像造表者在后面设计、支持一切?

在巴莱以前,已有英国诗人亨利·摩尔(Henry More,1614-1687)认为人的腿与手指是三节而不是两节、四节,人的前齿尖利可咬断食物,后齿可以磨碎食物,均是造物主有智慧的设计。这其实有适者生存的观念可解释,而造表之喻,似有较大说服力。

但是这一理论往往不能说明“自然灾害”也属于设计者的目的。

康德对这一理论认为有可取之处,但同时也加以批评,认为如接受造表之例,则造表者从哪里去取得其造表的原料工具?

《诗篇》19篇1至4节是这一理论最好的圣经根据。


四、道德论的论据(Moral Argument)

前三个理论都从理智出发,以逻辑推理,不能令人充分信服。康德对第三者稍加赞许,曾说:“两件事情使我不断有新的感触和敬畏,随时我都在这两件事上反省,那就是满天星斗的天,和内心中的道德律。”他更从后者,即从道德次序而看到上帝的存在。

康德认为人活在两个世界里,一是现实的世界(“是”的世界),另一个是道德的世界(“应该”的世界)。两者如毫无关系,则这个世界便没有救药;如是一回事,则“现实”与“道德”无差别。实际上无人能满足现实世界,却时刻要求能分清是非善恶。康德认为道德秩序是有权威性的。“应该”的呼声永远在人心中下达命令,指挥人的行动。道德生活产生三个结果:1.自由,2.上帝的存在,3.灵魂不灭。后两者不能以“纯粹理性”来思索,而要求“实用理性”。如果我们承认有道德律,我们意志有目的的,也承认有至善,则会承认上帝的存在。因道德律必有一主宰在支持,这至善有一最高、最基本的善,因此可见上帝的存在。古代各民族的伦理标准有惊人相似之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从四德”;“个人绝对自由”……使康德认为有道德主宰在人心主持、督促。这一道德律是独立的,又启示于全人类,其作者必是上帝。

康德从价值出发, 提出“无上的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观念,从十八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通行无阻,但现代人的价值观念,大不同于康德时代,如何使人感到道德律及其作者?而且这作者就是基督的父(参罗2:12-15)?


五、历史论的论据(Historical Argument)

这一理论认为人类历史一定有一位主宰,真理与正义必胜,强权与罪恶权势虽然一时横行,最终必败(如何理解“强权即公理Might is Right”在历史中的破产,如法西斯、“四人帮”的命运)。中国人很容易接受这观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是未报,时候未到”,相信冥冥之中,有神在主宰一切,在掌握着历史。

但是,这一学说是讲一命运的规律,还不能充分证明一位有位格的神。历史的主宰,是否又同时引领我们日常的生活?我们能否与之有亲密的交通,对他进行祈祷?这位主宰是否即耶稣基督的父?对于善人受苦、恶人享乐,又如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