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推动各地基督教两会和教会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指导、督促《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基督教教堂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办法》的实施。
3、推进各地基督教两会和教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民主化和制度化管理,推动建立教牧人员保障制度。
4、推广、交流各地教会有关教会治理的好的做法和经验。
5、针对各地教会中出现的混乱现象、异端邪说、境外渗透及其他重大问题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并提出解决建议。
人员组成
主 任:吕德志
副主任:许伦胜、耿卫忠
委 员:王从联(广西)、许磊 (上海)、李永红(女 北京)、严锡禹(金陵协和神学院)、 张纪有(福建)、张建顺(山东)、张耀法(浙江)、罗应富(贵州)、徐勇斌(女 湖南)、寇晓东(甘肃)、 谢宝华(女 内蒙古)
联络人:肖云晓
(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