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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宗教研究话语正当其时
2016-01-22 收藏 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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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思与重建中国宗教研究方法

  张志刚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宗教文化研究院院长):

  近年来,随着中国宗教研究和中西宗教比较研究的日渐深入,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学术同行意识到,中国宗教学界现用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大多由欧美学者在西方宗教和文化背景下提出来,不足以用来解释中国宗教传统及其现状。所以,我们亟待探索合乎中国文化传统与社会现状的宗教学概念、理论和方法。同时,我们也相信,若能充分发掘悠久且深厚的中国文化传统,并充分借鉴国际学界相关学科的新近研究成果,以比较与对话的视野来重建开放而多元的中国宗教观,便有希望在基础理论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从而不仅开拓中国宗教研究的广度与深度,还可以补充、修正或提升世界宗教研究的概念、理论与方法。

  自明清时期中西方文化在信仰与价值层面上相遇、碰撞以来,如何认识错综复杂的中国宗教现象,一直是中西方文化传统比较与对话的关键问题之一,而这个问题又是我们在以往的研究中不够重视或缺乏深入探讨的。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宗教研究长期以来深受下列3种主要观点的困惑。

  一是“中国无宗教论”和 “中国宗教无关重要论”。所谓的“中国无宗教论”认为,“中国文化或中国社会是非宗教性的”或“中国是个没有宗教的国家”;“中国宗教无关重要论”则认为,“宗教在中国文化或中国社会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或具有重要作用”。这些观点最早由传教士提出来。例如,在利玛窦看来,中国人不但是“异教徒”,而且大多是“无神论者”,儒、释、道三教几乎包括了中国人的全部“迷信”。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许多中国著名学者也持有此类观点。例如,梁启超指出“中国土产里没有宗教”;钱穆也认为“宗教是西方文化体系中的重要项目,中国文化中则不自产宗教”;胡适一口断定“中国是个没有宗教的国家,中国人是个不迷信宗教的民族”,等等。

  二是“诸种取代宗教论”。“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思想界长期流行“诸种取代宗教论”。此种理论主要有4种类型,即陈独秀、胡适等人提出的“以科学代宗教说”,蔡元培提出的“以美育代宗教说”,梁漱溟提出的“以道德代宗教说”,冯友兰提出的“以哲学代宗教说”。这些理论观点至今仍有广泛影响,需要我们进行反思。

  三是“儒教之争”。所谓的“儒教之争”,主要指关于儒家、儒学或儒教到底是不是一种宗教的争论。虽然这场争论可远溯至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等人的主张,甚至明末清初来华传教士们的争论,但更值得反思的是改革开放以来重新掀起的新一轮“儒教之争”。如果我们把儒家、儒学或儒教视为中国文化传统的主干或主流,那么,这场争论显然不仅直接触及儒家、儒学或儒教的本质与作用问题,而且广为涉及一系列重要问题,诸如如何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特性,如何弘扬中国文化传统的基本精神,以及何以开展中外文化比较、参与世界文明对话等等。

  这些观点或问题,实际上都关系到怎么认识中国文化传统,怎么构思中国文化发展战略,怎么从深层次上推进中外文化、哲学与宗教比较与对话等。由此来看,我们反思与重建中国宗教研究方法,无疑是一个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

  中国宗教与西方宗教有不可比较性

  施舟人(K.M.Schipper,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法国高等实验研究院院士、荷兰莱顿大学、巴黎大学讲座教授):

  利玛窦来到中国对儒家的重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传教的策略。20世纪以来,近代中国的传教士都认为利玛窦误会了中国文化,甚至可以说利玛窦对于中国宗教的误会是刻意的。

  我在台湾当了8年的道士,道士的生涯使得我对中国道教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就我的经验而言,中国的研究学者在一段时期都是挪用西方概念来套在中国宗教上,例如许地山和陈垣先生的研究。我的基本看法是,中国宗教与西方宗教有很多的不可比较性。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儒、释、道三教结构虽然存在着差异,但总体是融合的。

  一个有趣的文化现象就是,基督宗教传过教的地方,就容易出现类似于欧美历史上出现过的因宗教而产生的社会分裂和冲突。例如我太太的老家在闽中的一个村落,那里有福建的第一个天主教堂。自从有了天主教堂之后,那个村子就分裂为天主信仰和非天主信仰两个部分,信天主的人不与非天主信仰的人来往、通婚。在我小时候,我父母亲总是告诉我不要到其他教派的信徒开的杂货店里去买东西,我也习以为常。但在中国,实际上这种冲突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为在中国文化里,各种宗教、信仰互相包容,崇拜是兼容的。我在台南当道士就是当地社会允许我这么做的,也只有他们需要和欢迎我这么做,我才能当道士。中国的文化结构及其信仰土壤与西方完全不同,不能进行概念性的挪用和理论上的套用。

  从宗教现象学来说,中国的“宗教”是西方的概念放到中国来,它影响了对中国宗教的深入认识,甚至带来对中国宗教的误会。中国文化、宗教的现象很多都无法与西方的一一对应。比如,中国悠久的历史上没有形成西方式的政教关系,历史上没有西方的宗教战争等现象。

  李炽昌(香港中文大学宗教与文化研究学系教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

  就中国宗教研究,比较研究不是完全可行的,因为比较研究必然使中国宗教和信仰失去平等性。

  金泽(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宗教研究是一个西方产生的理论,宗教学也是一种西方的表述方式及分析框架。巫术作为宗教的一部分,是研究中国宗教最为重要的一个前提。在西方宗教学研究中,巫术与宗教是分开的。而在中国,如果你把巫术与宗教截然分开,你会发现,没有什么可以研究的东西。从科学研究的意义上讲,“宗教”定义的多元化是十分必要的,但首先要澄清所使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张雪松(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教授):

  我们不能否认的是,西方方法和概念的引入大大便利了我们的研究,同时也成为事实的修饰乃至遮掩,概念和框架的束缚,告别了鲜活的历史处境和社会环境。我们不得不承认,反思本身也是西方化的,就像儒家是不是宗教的问题也是一个西方化的问题。

  王颂(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我们对于很多宗教现象的研究,都受制于宗教定义及西方宗教学的理解。例如我们探讨仪式的问题,“宗教仪式”这个概念,就很难适应对佛教的理解。对于具体宗教现象的探讨,显然不能简单借用西方的思考方式及概念体系。

  欧迪安(Diane Obenchain,美国富勒神学院教授):

  应回到西方宗教学的开端思考我们的方法论问题。宗教学在西方被提出来的前提和处境是什么?是为了批判基督教的神学,或者说是要跳出基督教的神学讨论宗教信仰。因此,在西方,宗教学系与神学院是分开的。宗教是什么的问题源自一个根本的问题意识,即重新了解和建构自我理解——文化的理解。因此,同样的,我们要讨论中国语境下宗教学的文化功能是什么,找到宗教学在中国文化中的反思和批判地位及其价值。换言之,我们需要在理解西方宗教学的基础上,考虑中国宗教研究的基本方法问题。

  中国的宗教学理论才能解释“儒家是否宗教”

  李集雅(Tiziana Lippiello,意大利威尼斯大学副校长、东亚研究教授):

  儒家是不是一种宗教,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定义问题,我们需要理解儒家的内涵及其思想历史,才能讨论它是不是一种宗教,或者说在哪个意义上来说属于宗教。映射到宗教研究方法上,我们就需要理解儒家观念与基督宗教之间的差异和联系。对于利玛窦而言,儒家观念与基督宗教有可对应性,因此他认可了儒家,然而这是一种单向的考虑。

  赵法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从儒家的角度看,儒家是既学既教的。儒家是由学、道、教3个部分构成,这个教化系统是否具有宗教性?这个问题在清代以前是没有争议的。因为宗教的概念不存在,也无需争论。西方宗教学理论作为参照系出现之后,才出现了儒家是否属于宗教的问题。我们应该回归到儒家的语境中去考虑,而不是停留在定义本身。儒家是否是宗教,需要中国宗教学理论才能解释清楚。进入中国文化的本土语境进行考量,从儒学的人生信仰来看,儒家是一种宗法性的传统宗教。

  张风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执行所长):

  理解中国宗教,首先要理解中国政教关系的传统和历史。在印度,我们可以看到婆罗门这样明确的祭司阶层。在中国,社会结构不是如此,婆罗门和刹帝利在中国周代以后就合一了,因此,周代强调取代商代的至上祖先神的崇拜,用至上的天作为崇拜对象,但天子又是天唯一的代言人和权力行使者。因此,我们如果考虑政教关系,就一定要恰当地使用这个概念,考虑历史文化语境中的特殊性。

  进入中国文化的语境,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文化的特点就是一种宗法性宗教。我尝试用礼教这个词概括“宗教”,儒学是礼教的神学或理论基础,礼教就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试图恢复的体系。中国的政教关系要处理的不是与宗教的关系,实际上是处理与宗法的关系。

  本土性有助于对“宗教”定义的反思

  强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中国宗教的特色是什么?以道教为例,道教中所见的身体内神的观念,就是将身与神结合,将生命的演化宇宙论化,体现了与中国文化土壤之间的密切联系。道教体现的中国宗教信仰的特色就是这种融合性,以及对包括政治生活在内的各个生活层面的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佛教也是持类似关怀和包容态度的。

  郑开(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道家道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宗教研究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依循着思想史的范式,或者说依循西方宗教学的框架。然而从道教来说,道教徒的基础经验、精神体验是理解道教信仰的关键基础。从西方宗教学的方法来理解道教,会有其局限性。

  程乐松(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我们需要强调中国宗教研究的文化语境,即本土性问题。道教被认为是中国的本土宗教,那么其本土性体现在哪里?道教的本土性体现在:道教是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生活及文化语境的信仰表达,而不是独立的信仰的创造和观念的颠覆;道教以生命为中心展开信仰和实践,体现了中国文化中的生命精神和思考方式;道教一直有明确的高级宗教的认知和自我定位。本土性是我们理解道教的关键点,从中也可以帮助我们对“宗教”定义的反思。道教的本土化定义可以作为其他宗教研究的一个框架性步骤,本土性将体现这些信仰的独特性,对于其他中国宗教研究方法而言也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