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强调,宗教界政协委员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多作贡献。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宗教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宗教事业健康发展。要巩固发展和谐宗教关系,倡导宗教和谐理念,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维护我国宗教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抓好人才培养,注重作风改进,不断提高服务信教群众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