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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乃古今普世之善道
2014-07-30 供稿: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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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出20:12;弗6:1-3;西3:20。

  从摩西十诫来看,前四条诫命是关乎敬神的,后六条诫命是关乎爱人的,也有人说前四条诫命是神道,后六条诫命是人道。孝敬父母则被放在后六条,即关乎爱人和人道内容之首,且带有应许,就是你“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诫命第五条)。用保罗的话说就是:“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3)。后六条中的其他诫命,只是让人不可怎样怎样,即使做到了也没有称赞或奖励。只有第五条诫命,孝敬父母,做到了,就有应许,就有祝福。可见孝敬父母是人道当中首先的、第一的,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说的“百善孝为先”是相一致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敬父母是所有善行善举之首、之先,是放在第一位的。是的,如果一个人连父母都不孝敬,他所作的其他所有善事、善行都是次要的,甚至是虚伪的,值得怀疑的。孔子的门徒有子说过:“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论语•学而》)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为人,做到了孝敬父母,尊敬兄长,而喜好犯上作乱的,是很少见的。可见,孝敬父母不仅是个人的美德与善行,更是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保障与基石。由此可见,无论圣经教导,还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孝敬父母都是竭力推崇与竭力赞扬的。

  怎样做到孝敬父母呢?在旧约圣经中,没有对如何孝敬父母做出过具体的要求和规定,但对违背第五条诫命者,不孝敬父母者的惩罚处置是十分严厉的。摩西说:“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5)。“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利20:9)。“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申27:16)。所罗门说:“咒骂父母的,他的灯必灭,变为漆黑的黑暗”(箴20:20)。“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箴28:24)。这更是对啃老族的批评与鞭挞。综上所述,旧约圣经对人不孝敬父母,轻慢打骂,或者是不尊重父母、虐待父母的,惩处是十分严重的。这就从法律层面上确保人们当孝敬父母。

  再看新约圣经对第五条诫命“当孝敬父母”是怎样要求的呢?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这样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3)。“在主里听从父母”应当理解为像主耶稣那样去听从父母,意在强调有别于或者更胜于普通人去听从(孝顺)父母,因为主耶稣在十二岁时虽以天父的事为念,理应住在天父的家里(圣殿里),但为尽人伦之本分,还是听从父母——约瑟、马利亚的话,顺从他们回到了拿撒勒(参路2:49-51)。以至于后来被称为拿撒勒人耶稣。在保罗看来,孝敬父母的具体表现,就是要听从父母,在《歌罗西书》中保罗又补充说道:“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3:20)。这里保罗不仅把听从父母看成是理所当然的,更是把听从父母提高到是主所喜悦的,十分神圣的层面。这就比旧约中所说的,惩处不孝敬父母者更为积极,更为主动了。

  对如何孝敬父母,在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也能找到许多闪光的亮点。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论语•里仁》)他的意思是说:父母的年龄生日,不可以不知道,一方面为他们身体健康而欢喜,一方面为他们年迈体衰而担心惧怕。孔子在此告诫人们孝敬父母,要趁父母还在世时,关心父母的身心健康。圣经讲的孝敬父母,都是指他们在世之时。现在有些人父母在世时很不孝敬,父母死后却大办丧事,实在是做作而已。

  有人认为,对父母只要供养他们的生活就够了。孔子认为这是不够的。《论语》中这样记载孔子的话:“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就是说对狗、对马也都能做到饲养它们,如果对父母只做到供养,而不诚心孝敬的话,那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对照现代有些人连对父母的供养都不尽责,实在令人痛心。

  孔子还曾经指出,孝敬父母最难做到的是“色难”,就是能够始终保持和颜悦色的脸色。父母即使有不对的地方,也要“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意思也不能大声责备,而要委婉地进行劝说。还要恭恭敬敬地操劳,更不要有什么怨言。保罗曾经说,对待有错误的老年人,要像对待父母一样,不可“严责”(提前5:1-2),也就是说,对父母是不可凶狠地说话的。父母的意见有时也有不对的地方,圣经中保罗在教导子女孝敬父母时,也同样提出父母不要“惹儿女的气”(弗6:4;西3:20)。但是作为子女来说,不能因为父母有不对之处就不孝敬,还是要耐心劝说,敬重他们。

  我们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我们中国的古圣先贤虽然没有看过圣经,但也有被一位圣灵启迪的地方。孝敬父母既然是上帝的命令,守孝者自然是顺天理、敬神意,不孝就是逆天行事,更为天理所不容了。

  近来有报章刊载,孝敬父母也成为某些地方政府作为招聘公务员的标准条件之一;一些大学的自主招生条件中,也将“不孝敬父母”列为“不得推荐 ”的一条。(摘《扬子晚报》2012.7.16 A14版)我认为此乃明智之举,可喜可贺。

  总而言之,无论是新旧约圣经,还是中国的传统文化,现代道德规范,都在倡导、弘扬孝敬父母之善道,作为基督徒我们更当以基督耶稣为榜样,至死孝敬父母,因为基督耶稣在身钉十架临近死亡之时,还对十架下的母亲马利亚说:“‘母亲,看,你的儿子(约翰)!’又对那门徒(约翰)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约翰)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约19:26-27) 基督耶稣将其母亲马利亚托付于爱徒约翰,代为养老送终,以尽其孝。作为中国人,中国基督徒,我们理当遵照圣经教训,以基督耶稣为典范,步中国古圣先贤敬孝守道之后尘,终生孝敬父母。更当趁父母健在,尽力服侍,因为孝敬父母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作者系江苏省宿迁市基督教会牧师)